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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9 08:41:50来源:作者:返回
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涟水县石湖派出所10KV电力接入工程,招标人涟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石湖镇人民政府北侧、师乡路东侧。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2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涟水县石湖派出所10KV电力接入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420091.86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
3.3项目经理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说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5月9 日—2023年5 月 10日(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4点00分到17点30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招标方会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送到投标人的QQ邮箱。)
4.2报名地点:涟水县安东大厦6楼617室。
联系人:刘成元 电话:18915139369
4.3报名人要求: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 年 5 月 12 日 10 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安东大厦6楼617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
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分值分配:投标报价:82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投标报价(满分82分)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不足部分以插入法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如所有投标人均确定为无效标或界定为废标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招标失败,并依法重新招标。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通过资格审查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8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3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3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
④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3分);
⑤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
⑥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每超1页扣0.1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公安局
地 址:涟水县安东大厦6楼617室。
联系人:刘成元
电话:1891513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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